苏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爱心义工分会网站服务器经费服务协议书
甲方:苏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地址:苏州市相王路33号
法定代表人:李婷、电话:0512-69330275
乙方: 常州群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武宜南路588号2-202
法定代表人:陈伟、电话:13606135342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公益事业发展,支持公益事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从事志愿服务的服务器经费,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内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
苏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爱心义工分会网站服务器经费
二、甲方承诺 :
苏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爱心义工分会网站为常州群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志愿者招募和志愿活动宣传。
三、乙方承诺:
1、乙方支付本次“苏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爱心义工分会网站服务器经费人民币陆仟捌佰伍拾肆圆整(¥6854),一次性付清。
2、本协议签字后6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款项转至甲方指定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姑苏支行 。
开户名称:苏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
银行账号:536558194942 。
3、本合同的义务为不可撤销之义务,乙方应在其承诺的数额及期限内向甲方移交活动经费;乙方如无法依约移交活动经费(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其移交义务的除外)又不向甲方及时通报无法移交的客观原因的,乙方应承担该捐赠义务20%的违约责任。
四、双方可就本合作协议履行的其他相关问题,达成其他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如本协议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导致迟延履行本协议或无法履行本协议时,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将有关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对方,并应依据客观条件及时出具相应证明资料。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有权签约人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双方签字:
甲方:苏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乙方:常州群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时间:2016年09月28日、时间:2016年09月28日